文件處理
專利局收到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后,進行如下文件處理:
(1)確定收到日:申請人通過專利局提交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的,以專利局實際收到日為收到日;
(2)給出提交編號:專利局按照收到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的先后順序給出提交編號。
傳送程序
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符合傳送條件的,傳送程序如下:
(1)向申請人發(fā)出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傳送通知書,告知傳送編號、傳送期限及文件清單;
(2)向國際局傳送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的文件及收到日等數(shù)據(jù)。
不傳送程序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不符合傳送條件的,向申請人發(fā)出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不傳送通知書,告知申請人不傳送的原因。
向專利局當面遞交的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不符合傳送條件的,應當直接向當事人說明原因,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