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商標注冊人可以使用該集體商標,但證明商標注冊人不能使用該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人及其集體成員在履行該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guī)則規(guī)定的手續(xù)后,可以使用該集體商標。集體商標不得許可非集體成員使用。集體商標注冊人是代表集體組織進行注冊。
因此,集體商標注冊人可以使用該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注冊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該證明商標。證明商標的注冊人的職責是居中監(jiān)督使用該證明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品質(zhì),確保其符合品質(zhì)標準。因此,證明商標只能由注冊人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證明商標注冊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該證明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