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使用而導致技術方案的公開,或者導致技術方案處于公眾可以得知的狀態(tài),這種公開方式稱為使用公開。
使用公開的方式包括能夠使公眾得知其技術內容的制造、使用、銷售、進口、交換、饋贈、演示、展出、招標投標等方式。只要通過上述方式使有關技術內容處于公眾想得知就能夠得知的狀態(tài),就構成使用公開,而不取決于是否有公眾得知。
但是,未給出任何有關技術內容的說明,以致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無法得知其結構和功能或者材料成分的產品展示,不屬于使用公開。
如果使用公開的是一種產品,即使所使用的產品或者裝置需要經過破壞才能夠得知其結構和功能,也仍然屬于使用公開。此外,使用公開還包括放置在展臺上、櫥窗內公眾可以閱讀的信息資料及直觀資料,例如招貼畫、圖紙、照片、樣本、樣品等。
使用公開是以公眾能夠得知該產品或者方法之日為公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