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我們在過年過節(jié)期間都喜歡說很多祝福話圖個吉利,“新年快樂”就是其中最常說的一句,這句祝福寓意濃厚,被廣泛使用在對話中、商品包裝、廣告展示上等以此烘托喜慶氛圍。
正是因為人人都耳熟能詳,就曾有多家市場主體提交包含“新年快樂”字樣的商標注冊申請,但均被駁回。
將祝福語作為商標注冊使用,在一定程度上確實有益于企業(yè)搶占市場。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節(jié)日祝福天然缺乏商標應具備的顯著性,相關權利人不能壟斷他人對節(jié)日名稱本身所指代的含義及日期等,進行非商標意義上的合理使用。
同時,節(jié)日祝福屬于一種公共資源,具有公共屬性,不宜通過注冊商標成為私權被一家獨享。
其實無論是商標的申請,還是知識產(chǎn)權的保護,其說到底是要保護創(chuàng)新,而不是保護投機取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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