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查詢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發(fā)現(xiàn),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正在對“娃哈哈”多個商標進行轉讓。由于商標轉讓未顯示受讓方,引發(fā)了外界的諸多猜想。
娃哈哈集團在官方微博發(fā)布了關于“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的說明:目前,“娃哈哈”系列商標共計387件正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由娃哈哈集團轉讓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娃哈哈集團在1988年注冊的“娃哈哈”和其全拼“WAHAHA”均已榮獲中國的馳名商標稱號。說起娃哈哈,還有人記得當年差點失去了“娃哈哈”的商標之爭嗎?
1996年,達能集團和娃哈哈成立合資公司【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達能出資4500萬美元加5000萬人民幣商標轉讓費,占【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的51%股份。
1997年-1999年,娃哈哈與達能簽署《商標轉讓協(xié)議》,欲將“娃哈哈”商標轉讓給合資公司,國家商標局對此未予核準。
雙方于1999年再次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當時宗慶后先生并未看清歐美資本的套路,認為和達能合作,能提升娃哈哈的市場地位,對將娃哈哈品牌轉讓至合資公司名下表示支持。
在2006年“達娃戰(zhàn)爭”全面爆發(fā)后,宗慶后先生在央視對話節(jié)目中透露,在1999年之前,國家為了保護不懂知識產權的企業(yè),規(guī)定商標不得轉讓給國外企業(yè)。后續(xù)宗慶后表示:“由于當時對商標、品牌的意義認識不清,使得娃哈哈的發(fā)展陷入了達能精心設下的圈套。”
2009年5月,杭州中院做出終審裁決,駁回達能的申請,維持原裁決。娃哈哈商標,歸屬杭州娃哈哈集團所有。達能將其在【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中所持的51%股份,作價4.5億美元出售給娃哈哈,就此退出合資企業(yè),“達娃之爭”終于宣告平息。
對于娃哈哈商標轉讓這一消息,有媒體分析道,對這一代消費者,娃哈哈需要一種更新的營銷策略和目標定位,娃哈哈集團此舉可能是為了應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通過商標轉讓,娃哈哈集團或許能夠吸引新的投資者和市場合作伙伴,共同探索新的發(fā)展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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