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權(quán)人或其授權(quán)的人將注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被許可使用人支付使用費的行為。
根據(jù)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被許可人使用權(quán)的排他性不同,可將商標使用許可分為如下三種:
1.獨占許可使用
含義:獨占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依約定不得使用該注冊商標。
訴訟限制:獨占使用被許可人的商標使用權(quán)擁有與商標注冊人的商標專用權(quán)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在發(fā)生注冊商標專用權(quán)侵權(quán)的情形時,獨占使用被許可人可以以自己名義,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排他使用許可
含義:排他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依約定可以使用該注冊商標但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該注冊商標。
訴訟限制: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和商標注冊人共同起訴,也可以在商標注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自行提起訴訟。
3.普通使用許可
普通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并可自行使用該注冊商標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普通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經(jīng)商標注冊人明確授權(quán),可以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