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實用新型專利的有效期為十年,發(fā)明專利權的有效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有效期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有效期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且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專利權人應當繳納年費。
1.根據(jù)1992年12月31日前的專利申請獲得的專利權,其保護期限適用原專利法,即:發(fā)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的15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的5年,期滿前專利權人可申請續(xù)展3年。
2.根據(jù)1993年1月1日以后的專利申請所獲得的專利權,其保護期限適用修訂后的專利法,即:發(fā)明專利權的有效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有效期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有效期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且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專利權人應當繳納年費。
3.根據(jù)2021年6月1日以后的專利申請所獲得的專利權,其保護期限適用修訂后的專利法,即:發(fā)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1.申請階段
實用新型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摘要附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必須具備有說明書附圖。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提交委托書。申請費用減緩的,應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及相應的證明文件。
2.審查階段
中國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實行初步審查制度。在初步審查過程中,審查員會針對申請文件中的形式問題發(fā)出補正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通知書做出補正。同時審查員會針對是否屬于實用新型專利保護客戶進行審查,若存在不屬于實用新型專利保護客戶的,審查員將發(fā)出審查意見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審查意見通知書進行答復或者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
實用新型專利只進行初步審查,沒有像發(fā)明專利申請一樣的實質審查。主要審查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否具備《專利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這些文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格式,并包括審查下列各項: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于《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的,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的,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專利法》第二條第三款、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或第四款關于新穎性與實用性規(guī)定的;是否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規(guī)定不能取得專利權的;專利局應當將審查意見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補正;申請人期滿未答復的,其申請被視為撤回。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補正后,專利局仍然認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項規(guī)定的,應當予以駁回。
3.授權階段
(1)授權:在通過初步審查后,審查員會發(fā)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申請人在接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后,需要辦理以下登記手續(xù):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專利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公告印刷費以及專利證書印花稅。
(2)頒發(fā)證書: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xù)之后即可獲得專利證書。此段時間約為2-3個月左右。
通過以上內容的具體分析,我國關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實用新型也就是有效期為10年,外觀15年。但要是屬于發(fā)明創(chuàng)造專利的話,則有效期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