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藥品包括中成藥(含藥酒)、化學(xué)原料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診斷藥品;煙草制品包括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使用注冊商標,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裝、說明書或者其他附著物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使用注冊標記,應(yīng)當標注在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煙草專賣法》第十九條,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jīng)核準注冊的,不得生產(chǎn)、銷售。 禁止生產(chǎn)、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煙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