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取得的途徑有以下方面:
1.原始取得,即商標權人通過依法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的方式,取得商標專用權;
2.繼受取得,例如,當事人通過與商標注冊人訂立書面轉讓協(xié)議的方式,取得商標專用權;
3.獲得商標的商標權的其他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三條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jiān)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